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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标本厂家带你了解生物标本验收核对制度

生物标本验收核对制度

1.检验申请单需由临床医生如实认真填写,字迹工整清楚;检验科工作人员在接收检验申请时,要查看填写是否规范,临床诊断、检验标本类型、检验项目、送检医师、送检日期等填写是否清楚,塑化标本查看是否已交费或记账;实行条码管理的标本认真管理。

2.采血人员采集标本前,要查对科别、床号、姓名、性别和检验目的,将患者姓名、科别、床号、检验项目标在标本容器上,以便核对。

3.各实验室工作人员收集标本时,应查对标本的数量和质量,并对科别、姓名、床号、检验项目与申请单进行查对是否一致。

4.工作人员检测前,应查对标本、检验项目、试剂和应放入的质控物是否正确。

生物标本

5.工作人员检测完成后,应查对检验结果与临床诊断是否相符,如发现严重不符或结果特别异常,要立即复查和寻找原因,必要时,要与临床医生联系;仍不能处理时,塑化标本尽快逐级汇报上级检验人员、专业组长、副主任、主任,分析处理。

6.发报告时,工作人员应查对科别、病区和检验结果等是否有遗漏。

7.检验科还应与有关科室根据具体情况商定执行下列各项。

(1)各项标本的采集方法。

(2)各种标本的收发时间与送检方式。

(3)各种检验报告报告时限。

(4)一般常规内容与急症检验范围。

(5)供应标本容器与抗凝管种类。

(6)特殊检验项目事前联系后受检。

(7)一次采集标本需做各种项目检验时,应按不同项目分别填写申请检验单,并在各标本容器上注明患者姓名、床号、检验项目

(8)采集与送检标本时应防止交叉污染,注意勿将标本污染容器外部或倾翻、渗漏。

(9)采集糖耐量、狼疮细胞以及24h尿蛋白等项目的标本,塑化标本应注明采集时间或总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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